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纪检监察室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纪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学院纪委要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对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权限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向学院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学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抓好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运用典型腐败案例、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报告会、宣传橱窗、网络及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做好廉政知识培训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要求,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通报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还要调查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六)强化监督与问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等“六个关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对群众信访举报较多和在监督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部门,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

(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实际、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八)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据党纪党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纪委书记责任

学院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纪委书记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守护者

(一)协助学院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就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把纪检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二)完善监督机制。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全院各党总支纪检工作的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主业主责,全面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勤政廉政,敢于担当, 管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三、纪委班子成员责任

(一)协助落实纪委领导班子监督责任。贯彻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部署,与班子其他成员紧密配合,协助纪委书记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抓好分管工作。对所分管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督促分管或协调的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工作分工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四)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中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