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级《非专业能力》课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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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在2016级开设《非专业能力》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程及授课教师由学生处统一实施管理职责,各学院配合。

2、课程开设时间为第5周-第16周,课程结束由任课教师负责该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并录入学院教务系统。

3、各学院按照课程开设计划做好教学安排,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4、为了能让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青果系统以便学生查询,请各分院按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16级《非专业能力》课表,将各班开设课程录入青果系统。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