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字体大小:--

文章来源:

访问量:0次

打印本页

关于做好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以内涵建设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采集填报作为学院常态工作须每年都进行,根据要求,我将开展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按时、规范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本次使用的"数据采集平台"采用2016网络版

2、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度为统计时段,本次采集的数据时段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3、"采集平台"中分项表已按照部门进行任务分解,请各部门确定信息员按分工(见任务分配表)在现代教育中心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培训填报培训会议

1011日(星期1000,在第二实训楼十会议室召开2016年数据采集平台信息员培训填报会议,进行专项培训并布置相关任务,参加人员为党政办、教务处、科研处现代教育中心、计财处、学生处、招就处、实训中心、后勤保卫处、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建筑设备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信息员

(二)数据的采集填报

(1)1011日~9月14日,各职能部门开展本学年度已经发生数据的采集、填写录入及核对工作,并于10月14日下午4点前向现代教育中心提交电子数据,同时提交加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报送确认单。

(2)1011日~1021日,各分院开展本学年度已经发生数据的采集、填写录入及核对工作,并于1021日下午4点前向教务处提交电子数据,同时提交加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报送确认单。

(三)数据的汇总、补充

1024日~10月26日,对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根据汇总情况,提出意见反馈。10月27日~10月28日各部门开展数据的补充、修改、调整工作,并在10月28日下午4点前提交最终的上报数据。

(四)数据的审核、上报

10月29日~10月30日,调整、汇总。院领导审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报省教育厅,并对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数据采集将作为我院今后接受省教育厅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工作以及个性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采集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填报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填报确认单上签字。

2、填报前,要认真阅读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表头的注释和说明,各分项表格间相关联的数据要前后一致。

3、在填报过程中兼顾不同内容、不同方面,在纵向上填报相关内容保持连续性,在横向上同一信息内容在不同项目表格中要保持一致性,总结填报经验,克服存在问题,提高填报质量。

4、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中涉及的数据发生源在其他部门时,负责填报的部门应与他们加强沟通和交流,参与数据采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负责,各部门齐心协力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

5、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联系。




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                                                                                                           201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