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规定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将有关认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建筑工程)
二、认定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四、认定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职业编码:4-04-05-04)
五、认定方式:
理论考试:机考
实操考核:上机实操
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截止
七、认定时间:2025年11月23日(暂定)
八、考区考点: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升楼5楼(清镇市职教城东区百花路)
九、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黔人社通【2016】172号)文件规定,四级(中级工)372元/人、三级(高级工)472元/人、二级(技师)772元/人。
注意: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学院账户缴费。
十、其他
报考请提交《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或常住人口印证材料复印件、1寸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小于200KB)、“申报条件”中规定的材料(如毕业证书、社保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取消成绩;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告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的查询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一、咨询电话:曹老师13608538240、赵老师18085004517
十二、举报监督电话:0851-82548332(学院纪委监察室)
注:以上认定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