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党建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网络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7-05-03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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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党建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网络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建筑设计学院党总支、建筑设备学院党总支、信息管理学院党总支:

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党建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网络培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相关要求,各党总支分别组织10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本次培训。并请于5月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组织人事部。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党建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网络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