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 2026-10-12

信息来源: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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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直属贵州省教育厅,以培养理工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单位,国家级楼宇智能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省级32个产业链(新型建筑建材业)专业建设牵头单位,全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省级校旅结合示范校。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有关专业带头人,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及条件

(一)引才需求

2026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详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在招聘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以报名当日计算),对于教学科研工作急需人才或新专业建设所需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我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zjszy.cn/)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应聘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jyrcyj2026@163.com。需求人数招满后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学习课程成绩单及翻译件。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材料的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高层次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读博至今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同时,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亲笔签字并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用人单位(部门)可根据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通过的纳入报考范围。

8.高层次人才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用人单位(部门)可根据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通过的纳入报考范围。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分批分期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引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招聘过程中未如实填写、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九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有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二)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三)根据人才类型,经双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享受相应人才引进费、人才津贴等。

五、有关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引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

(四)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报名表,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

(五)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对已完成引才工作或引才计划已调剂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学校官网公告。

(六)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0851-82547051 (蔡老师,侯老师)

监督电话:0851-82509523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