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学院行政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2、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对学院党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协助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教育;宣传、表彰先进;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5、加强专项监督工作,对人事评聘、招生录取、基建工程、教学科研、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监督。
6、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
8、完成领导、上级纪委交给的其它相关工作。
负责人:马军
联系电话:0851-82548332